二十多年前的第一次约会,她21岁,我22岁(不好意思,老夜晚恋)。我穿着一件灰布夹克外套,黑裤子,棕色皮鞋;她梳着马尾辫,穿着藏青色羊毛衫和草绿色中长裙,脚下是白色中跟皮鞋,表情温柔,眼神脉脉。那是秋天的夜晚,凉风习习,我们走得很远,来到江边,站在那里停留了很长时间,两人都没有开口。脑海里经过一阵的激烈斗争后,我终于鼓足勇气把手轻轻地搭在了她的肩上,在她耳边柔柔地问了一句:“冷吗?” 她回头看了我一眼,依然没有说话,但眼神变得异常地专注。一会儿,她慢慢地解开扎头发的辫绳,让长发披散下来,任凭江风吹得凌乱,随后又转过脸,呆呆地望着江面,我顺势把她搂得更紧。
这是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一刻,接下来是自己感情世界里最轰轰烈烈的一段日子。第二个难以忘怀的一刻也同样发生在深秋,一个风高月黑的夜晚。我已经有数周没能跟她约会,每次她总是以某种理由推脱。那次是她约我,但我已有预感。结局是残酷的,她已经决定了归属:那个在事业上给了她不少帮助的成功男人。我输了,输得很惨,输得口服心服!
我不再有任何的眷恋,下定决心出国。出国后我们有少许的信件和email联系,虽然彼此留着对方的电话号码,却从未通话。在一封信中,我向她透露了自己留学的艰难,一周只花十块钱的伙食,有时一天只以一个面包对付了事(当时一个面包的价格是7毛钱);到了假期不得不外出找工,有时坐着长途车跑到别的城镇打工,只为了一小时6、7块钱的工钱。她马上回信,愿意在经济上帮我度过难关。我没有在去信,自己实在无法开这个口。
十三年前的一天,她突然打电话给我,说心里很烦,想跟我聊聊。从她的语气中,我有直觉,一定发生了什么事,可她自始至终没提,我也没追问,自己也忘了当时我俩都聊了什么,挂了电话后她再也没打来。过了相当一段时间后,我才得知她发生婚变,而且通知了我的朋友。但由于某种原因,朋友很晚才告诉我。我心里忍不住地流泪,但还是控制住自己,没有再去找她,因为,太晚了。现在回想起来,还有一个原因,当时我是这样想的:她为什么不在电话里直接告诉我?我这辈子追得她好苦,她难道不能迁就一次,在电话说一句,愿意嫁给我?我虽然愚笨,混得很不如意,但却不愿放下自己的一点臭架子。
一切都成了历史,那次通话成了最后一次,我们这辈子可能永远不会再见面。十多年来,我还是没有忘记她。但是,我已经离她越来越遥远,越来越不敢跟她联系。她哪里知道,在加拿大,我穷苦潦倒,一无所有,为了生存,每天幸苦做工,忍气吞声,精神几近崩溃,每晚以酒浇愁,网上文字错乱,疯疯癫癫,甚至被人怀疑是装的,只得苦笑自嘲。
请原谅,今晚又喝多了,大家一起来听这首降央的《倾国倾城》吧。请留心降央的这身穿着打扮,呵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