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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到了!在新加坡多次“捡尸”的渣男或被判坐牢20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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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plies, comments and Discussions:

  • 枫下沙龙 / 谈天说地 / 去看了一下吴的指控。第一个就是3个迷奸。跟美国佬相比,判得太轻。跟这位爷比,他有人家的成就?比这爷有钱有势!这就是我们撅屁股打工的农民工喜欢这个西方社会的根本原因。
    The producer’s attorneys argue Weinstein was unfairly convicted after being cast as a “media villain.”
    • Unnamed means a lie. 如果我被哪一个妇女告强奸,那个妇女必须公开所有信息,任何信息隐藏都是对被告人的不公平。因此,美国佬案件实际上是政治谋杀。 +2
      • 人家指证你,你知道就可以了。不是必须要让我(公众)知道。 明白点基本道理,有好处!这样的政治谋杀我喜欢!
        • 被告人要知道被谁起诉了,起诉人的生平,起诉人过去的历史,起诉人人士中发生的事情。如果不对公众公开,势必隐瞒真相。
          • 太祖爷诗曰:不须放屁
            • 抓到了!在新加坡多次“捡尸”的渣男或被判坐牢20年
            • http://www.fakutownee.cn/shehui/huati/16297.html
          • 迷奸是有药的,证据很好找,不需要当事人提起。比方说受害人都迷晕了植物人,还能说什么。至于历史嘛,就是做过鸡的也不能迷奸呀. 酒里面迷药是谁放的,同案犯有没有判?当时受害人是否满18岁,也是重要疑问
            当然我怀疑有其他司法漏洞,只能等13年后真相大白了
      • 凭啥要对所有人公开信息?法官辩方陪审团知道就可以了。 +1
        • 这小子是典型的我党教育出来的家伙。没有一点基本常识
        • 远远不够
          • 你的意思是被害人还要巡街一趟大声告诉全世界自己被强奸了? +1
            • 是的。当你起诉被告的时候,你就是站纽约时代广场,向全世界宣布,你被被告强奸了。如果你承担不起这个负担,你就自己吞下吧。
              • “不需放屁”! 突然想起太祖爷的诗句。。嘿嘿。。
              • 新加坡18岁女孩酒后被“捡尸”,两男涉嫌强奸被判入狱加鞭刑
                • 老家的逻辑是十分与众不同的。
    • 加拿大的两个麦克放回来后怎么没动静了?也不写个回忆录啥的,把自己的经历写出来 +1
      • 应该没啥好写的,都是单间,狱方一个翻译陪着。回来前签了mutual release不得再闹
      • 出书了。去年年底。作者还得了个奖。
    • 跟张高丽相比,西方这些坏蛋弱爆了 +2
    • 对比任志强说个话就判18年,确实太轻了,哪怕是真按照判决说的是使国家损失了1亿元。现在国家每天损失n亿元,不知道该判那位负责人多少年 +2
      • 人家可以放大招说是美国制造的病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