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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Vancou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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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枫下拾英 / 乐韵书香 / 性格决定命运 ——论荆柯刺秦王之必然失败 +5

    闲来无事,有一搭没一搭地读《史记》。挑的当然是自己喜欢的,那么《刺客列传》必不能少。

    《刺客列传》中,司马迁写了五名刺客。虽是按时代顺序依次写之,但层层递进,人物形象、故事情节一个比一个丰富,曹沫最简洁成功,荆柯最详尽悲壮。《刺客列传》短短五千字,写荆柯便用了三千余字。

    古人重义轻利,士为知己者死,为报知遇之恩,生死从来置之度外。

    荆柯与其他刺客不同之处在于,他不仅是个勇士,他也是个读书人。司马迁两次提及“好读书击剑”、“其为人沉深好书”。可惜读书人往往心胸不宽广,容易义气用事。说荆柯失败乃必然、乃性格所致,证据如下 :

    先有盖聂、鲁句践的铺垫证明其性格懦弱不够大气。

    荆柯是真勇士吗?是的,在秦王大殿上,秦舞阳临场怯阵之时,他镇定自若;被秦王断腿八创还“倚柱而笑,箕倨而骂”,是真勇士不假。然而,他避盖聂之目、逃鲁句践之道,又展示出他性格懦弱的一面,他不够大气,并且武艺不精。盖聂与鲁句践都是战国末期的著名剑客,荆柯先是在榆次与盖聂讨论剑术,意见不合,盖聂对他怒目而视,他不吭一声偷偷走了。然后去到邯郸与鲁句践“博”(一种游戏),“争道”,鲁句践骂他,荆柯却“嘿而逃走”。荆轲要么是没本事和人家争斗,要么是本事太高不屑于争斗。事实证明,他属于前一种。

    其次,谋大事,筹备不足,仓促行事。荆柯深知,此去刺秦王,必是有去无回,成功亦死,失败亦死。但他想力争成功刺秦,所以他一直在等待他自己挑选的同伴。无奈路远,那人久候不至。“荆轲有所待,欲与俱:其人居远未耒,而为治行。”太子丹不免催促,甚至怀疑荆柯害怕后悔。荆柯情急之下,说,“‘……今太子迟之,请辞决矣!’遂发。”荆柯的话这句话,及司马迁的“遂发”两字,形象地刻画出荆柯是赌气之下,没等来同伴便仓促走了。读到此处,我恨铁不成钢:这个时候是赌气的时候吗?明知入不测之强秦,凶多吉少,何以受不了这点怀疑与催促?刺客不应该是邪魅狂狷,根本不理会别人的吗?干大事的人,不应该这样!要说“士为知己者死”,太子丹实在算不上知他,可叹!

    没有选好助手。

    荆柯没有等来自己的同伴,只好用了太子丹指派的所谓燕国勇士秦舞阳为副手。秦舞阳,虽号称“年十三,杀人,人不敢忤视”的燕国勇士,到了面见秦王的关键时刻,“色变振恐”。真勇士还是胆小鬼,一下露馅。多亏荆柯谈笑自若,从容替他解围。可惜的是,待到图穷匕首现,荆柯追着秦王刺杀时,司马迁压根没再提秦舞阳了,估计他早就被这场面吓得发抖,不知如何是好了。如果这时候,秦舞阳若能上去助荆柯一把,中国历史可能要改写了。看到荆柯“自知事不就,倚柱而笑,箕踞以骂”,我叹而又叹,太子丹不识人罢了,你荆柯怎地也不识人,怎么能用秦舞阳为副?!

    再次,荆柯的功夫武艺不精,他到底是不是刺客高手?

    他功夫真不行。读完《刺客列传》,与其他刺客比较,他真不是高手。鲁句践说他“惜哉其不讲于刺剑之术也。”他在大殿上,连个秦王都杀不掉,两人还上演绕柱追逐游戏,结果竟然追不上秦王,居然把见血封喉的匕首这唯一武器扔出去,却又没击中秦王!反而,遭秦王绝地反击,砍掉一腿,“复八创”。显得秦王比他还专业!此处令人唏嘘,于悲剧中看到喜剧效果。

    再看看那个年代的其他刺客:

    曹沫兵不血刃,没流一滴血没死一个人,为鲁庄公收回失地。劫持完居然又站回臣子队列中,辞令如故,多么从容!最最主要的,他自己没死!个人认为他不算刺客,仅是劫持而已。

    专诸之刺王僚也,彗星袭月。王僚为了防刺杀,士兵们从宫庭到公子光家沿街布满,在堂上也有无数武士亲信,手持武器。可以肯定,王僚必身穿数重铠甲防范,上菜的人都会经过搜查。杀他的难度可想而知。然而,如此严密的防范,仍然被专诸杀掉。

    聂政之刺韩傀也,白虹贯日。聂政更是痛快,直入厅堂,上阶刺杀侠累,光卫士便杀了几十人。干净利落!

    要离刺庆忌也,苍鹰击于殿上。要离,“一细人也”,身体弱不禁风,演了一出惊天动地的苦肉计,当面断一臂,叫吴王杀了他老婆,博得身强体健万夫不挡之勇的庆忌信任。最终把握机会戳了庆忌的心窝。这次才是真正的杀手!虽然要离为博取庆忌的信任杀光全家人的做法为后人所不耻,但冷血杀手似乎就是这样的!古人从来不吝惜生死,舍生取义的事多了去。估计司马迁不耻于要离的为人,没有把他列入刺客传。

    再说回荆柯,他刺杀既未成功,不但自己惨死,反而连累太子丹被杀,为何司马迁给他笔墨最重?难道因为他一曲“风萧萧兮易水寒,壮士一去兮不复还”太过慷慨悲壮?要知道聂政刺侠累时也在弹琴,弹的更是有名的《广陵散》,但司马迁提都未提。

    为什么啊为什么?司马迁这么推崇荆柯,令其鹤立鸡群于其他刺客之上?我百思不得其解。可能他是想表达他与荆柯之于太子丹“食君之禄,忠君之事”一样?可是, 我要说,令他感同身受,联想到他自己的身世的,非豫让莫属。豫让更悲苦,更象他啊。

    唯一想到的理由便是司马迁佩服荆柯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,盖以自况?


    • 赞才女!好文。长知识了。
    • 说了半天就一句话,武艺不精,就剩嘴炮了。荆轲图穷匕见搞了个突然袭击,秦王剑长一时拔不出来,是头猪都能把秦王咬死了。 +1
      • How would you hide a pig to ambush?
      • 同意。他搞外交还行。可惜樊无期的人头白给他了。
    • 这件事,可能诗书记载下来,只是告诉大家,刺王杀驾是没好下场的,毕竟王权至上,那是作乱,如同现在的颠覆国家罪,另一方面记录者做为一个普通人,也有些隐含羡慕敢去刺王杀驾的,毕竟不是是个人都敢上的,但如成功,也许就可以留名青史,黄袍加身了
      • 留名青史,有可能。黄袍加身却是不行:不过一死士而已。而且多半是死。
        • 嗯,荆轲的确无法做到黄袍加身,不过类似项羽之流,还是可能的,这样的事也就古代还行,现在,术业有专攻了,刺杀的也就是个杀手了
          • 项羽、陈胜不能算刺客呀,司马迁将他们列入了本纪世家。你看看专诸,聂政,豫让,要离,他们不就一死士?全死了。曹沫没死,第一,他那不算行刺;第二,他本人也是个将军;第三,也得看对方是什么人?曹沫运气好,对方是齐桓公和管仲。所以他活下来了。
      • 刺王等于叛乱是后来儒家成为统治哲学以后的事情。伍子胥比这过分多了,
        一直也是被当成英雄来看的。荆没有成功,按照他自己的解释(或者是司马迁的),是要抓住秦王让他口头上答应归还六国的土地,也就是效法曹末的故事。如果匕首真的跟书上说的,捅进入人就死了,这个解释是说得通的。如果荆一开始的目的就是要杀死秦王,应该是可以得手的。大势无法挽回拼死一博,荆柯和太子丹都是英雄
    • 太子丹是罪魁祸首,堪称废物中的废物。整件事由他一手操办,从筹划到选人等等,全是一笔烂帐,荆轲不过是被人利用的劣质牺牲品而已
    • 不必以成败论英雄。荆轲即使刺死了秦王,燕国和太子丹也一样会被秦国消灭。荆轲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虽千万人吾往矣,英雄气概,千百年后仍是凛然动人。太史公只是记载下一篇传奇,文章已然不朽,真实事件却未必完全如此。
    • 太史公不在现场,这些所谓的细节还不都是转述的。转述的和记录的根据立场都有加工的可能,根据确定的结果再去写之前的事情,肯定已经自圆其说的。这事因为已经失败了,不管怎么论证都只能有一个结果,否则不是在证明自己脑子笨么?
    • 谢谢分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