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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Vancou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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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枫下茶话 / 美国工签 / TN签证去美国, RRSP/TFSA/RESP 应该怎么处理?
    网上看了一下, 好像不简单, 比如TFSA要给老美上税。请问各位是怎么处理的?
    • RRSP可以保留,TFSA关掉。 +1
      • 去之前关吗,还是一年以内都可以?毕竟一年后才算是resident alien吧。匆匆关掉太可惜,股市这几年收益很不错。
        • 去之前关。
      • “家庭中配偶的一方赴美工作,
        其余家庭成员仍留在加拿大,在此种情况下,其永久性住所及 经济利益仍在加国,因此不论其在美国工作多长时间,其加拿大的居民身份不变。在每年报税时应先就美国的工作收入在美国报税,然后再在加国申报全球范围的收入。此时根据加美两国税收协定,在美国缴纳的税负可在一定程度上抵免加国的应缴税额,以避免双重纳税”。 网上看到这一段, 我的理解是家庭在加拿大, TN去美国工作无论多久都还是加拿大税务居民, 不是美国税务居民,因此TFSA也不用交美国税, 不知这个理解正不正确?
        • 在美国超过半年的话需要全球收入报税 +1
          • 全球收入报税只是针对美国税务居民吧, 加拿大税务居民只需报在美国收入
            • 超过183天就是美国的税务居民了,你自己看一下IRS的规定 +1
              • 我的理解是家庭和房子在加国, 无论在美国多久都是非税务居民。
                • 那是你的理解,IRS网站上不是那么说的。你的家庭和孩子在加拿大的话你不满足加拿大非税务居民的条件 +1
                  • IRS网站有这一条: ‘Closer Connection Exception to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" Family在加国属于这个Exception.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IRS得同意你的claim才行,人家说了会考虑你的财产和车,驾照之类的。你在美国半年以上需要换驾照和车牌的。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有的州换驾照的规定很严厉,时间更短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在美国住满183天就必须交税。Even if you met the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, you can still be treated as a nonresident alien if you: Were present in the United States less than 183 days during the year,
        • 我是去美国之前关的tfsa帐户,怕有麻烦。
        • 你不当非税务居民,两边交税,美国的很多deductions都拿不到。全家搬美国当非税务居民是最好选项。 两边交税还是找会计吧。
          • "Just like resident aliens and U.S. citizens, there are deductions and credits you can claim to reduce your taxable income." According to this, 非税务居民也可以claim deductions, 而且不用报全球收入。
            • 你不能断章取义只挑你喜欢的,要看全部条款和上下文 +1
            • 你的理解非常错误。
              • 您能不能说说正确的是什么?多谢。
                • 美国税法有一个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。 If you are in the US for more than 183 days in any 12 month period that includes the particular tax year, then IRS tax you.
        • 头半段是对的,但是吃亏的是你,因为你最终还是按高税率一方(加拿大)缴税。而且在两边报税很麻烦。后半段的理解有错误。TFSA最好关掉。IRS蠢人很多,没有必要惹这个麻烦。
      • 一定要关掉吗?是不是所有钱转走就行了?
        • 每年要把账号填表寄给IRS
    • 很多人其实没有办法整个家庭搬到美国, 更别论加国的人文环境, RRSP/TFSA 制度和地产的一些投资其实比美国很多地方都好。这种情况下当一个美国的非税务居民似乎更好, 进退皆宜, 就当居住和工作在一个国家的两个不同的城市
      • 你显然对美国税法不了解。 不过我估计现在我说什么你都不会听。为你自己好,赶紧咨询会计。 +1
        • 您都没说,怎么知道您说什么别人都不会听?
          • 楼上花开花落已经说的很清楚了,没必要再说他不愿意听的话 +1
            • 万一人家试出了别人没敢试的路子呢,我知道一个人来美国两年还用安省车牌的。
              • 保险公司可以不理赔
                • 为什么?我问的美国保险公司state farm说可以保加拿大车
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得到的说法是保险公司可以保带加拿大车牌的车,但是你是正在或者是准备换本地车牌。这个我觉得是个灰色地带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如果安省车牌可以用,也可以保,那是不是就不用换车牌,也不用报进口车,我计划过几年回多伦多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州里面是什么规定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也不懂啊,怎么查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去DMV问,另外有经验的保险公司很可能知道,伊利诺伊州的规定是搬进来30天内必须对车辆注册并更换牌照。保险公司可以随时保,但前提是你按照州里的规定正在或将要换牌照。另外你的车也要办理进口,非北美产的车还会有关税。挺麻烦的。
        • 昨天还真问了会计,结果会计毫不犹豫说这种情况还是按加拿大税务居民报税,和我的理解一致

          不知道为哈这么多人理解不一致,是亲身经历吗,也请坛里专业会计现身说法,解答疑问,相信两边报税的例子不少吧。

          至于TFSA, 我认为如果还是加拿大税务居民, 就没有必要关掉。要知道美国的Roth IRAs(美版TFSA)是有收入限制的,相信去美国工作的很多人, 都超过了那条线,不能contribute。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巨大的disadvantage。一直有投TFSA的, 这些年按市场平均收益也可观。TFSA每年免税的增幅,甚至可以抵消或者超过因为高税率而多交的收入税。因为害怕报税麻烦而选择完全关掉, 是不是有点本末倒置了。如果真那么麻烦,去后一两年再决定也不迟。

          • 那就祝你好运了! 如果真这样,美国各种deduction好处你基本拿不到。IRS那边deduct了,CRA不认还得按deduction前的总收入交税。所以我一直建议去美国工作要当加拿大非税务居民。
            • 虽然美国各种deduction好处楼主基本拿不到,但是楼主认为作为加拿大的税务居民好处更多。“这种情况下当一个美国的非税务居民似乎更好”。
            • 我相信不能一概而论。从个人收入税的角度, 当加拿大非税务居民自然更好。但是如果为了这个要放弃在加拿大的一切, 就有点得不偿失, 尤其是当你的将来是在加拿大而不是美国。

              个人收入税的区别,以40万加元收入来算, 也就三几万的差别吧. 但作为税务居民你的独立屋, RRSP/TFSA每年增长是免税的,这个增长幅度远远超过了几万的收入税差别。

              如果你的目的是全家移民美国, 以后长期定居美国,当然尽快把一切都搬到美国为好。

              • 你在美国超过183天的话你美加2边都要报全球收入,一个是非常麻烦,一个是税务上不合算,等你自己报过一遍就知道了,别人说也是白说 +2
                • 能否具体说说为什么两边都要报全球收入。一个人只能是税务居民, 或者非税务居民。非税务居民是不需报全球收入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如果在美国超过183天你怎么能够做到在美国是非税务居民?出处在哪里?另外我以往的经验是不同的会计师可能会给你不同的答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对。税法是非常复杂的,一般的会计师能熟悉一边的就非常不错了,绝大多数基本都不会同时懂两边的。需要找那种特别注明美加两边同时都报过税的会计师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之前引用关于“家庭中配偶的一方赴美工作”的条文就是来自于美加两边都报税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文章。你自己Google一下就知道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那是指payroll仍是加拿大,比如加拿大军事人员派驻美国,或者加拿大公司派去美国但仍给T4。你的情况是TN,美国payroll W2,IRS全球征税。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请问是这篇文章吗?“离加赴美,这些税你都报了吗?”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王珂会计师事务所已经将业务范围拓展至美国 (纽约、佛罗里达和加州)。我们将以最专业的知识和最诚恳的态度继续服务每一位客户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上面回复里的链接里和你说的不一致。还是我们说的不是一个东西?
          • 公司可以有Roth 401K啊。离职了以后可以全额转到Roth IRA
            • Roth是税后contribution, 一般对低收入有利, 不是tax deductible。
          • 美国超过收入的也可以买Roth IRA, 是先买IRA然后转成Roth IRA, 这叫Backdoor Roth IRA,每年6000, 完全合法。在美国居住183天就要交美国税,然后再交加拿大税。
            • 应该是直接买ROTH IRA,有401k了买trandition IRA没必要了
              • ROTH IRA要收入14万以下才能买,14万以上的可以用Backdoor Roth IRA的方法买。这个相当于加拿大的TFSA,每年$6000额度,跟401K不冲突。
                • joint, 208k
    • 按理说超过一万块的每年都要申报,什么3520A表之类的。我把TFSA关了,RRSP/RESP每年都申报,要按时申报,否则IRS找你麻烦
      • 你是加拿大的税务居民还是非税务居民?
        • 非税务。但我们的房子在出租,每年还要报NR6,NR4
          • 出租屋在你们personal名下吗?如果是的话回加拿大后可能会有税务上麻烦。
            • 请问回加拿大后可能会有哪些税务上的麻烦?谢谢!
              • 见下面回答
                • 见下面回答以后发现没有税务上的麻烦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对你都不是麻烦。以后不必问我了,谢谢
            • 我们一直有报NT6啊,不会有麻烦
              • 只是可能,CRA may consider it 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 later. But it is just "may be".
                • 呃,当年非税务居民是德勤帮我们申请的,批了。该报的都报了,我们没有隐瞒,NR6也是给非税务居民房租收入专门报税用的啊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德勤应该知道避免将来CRA可能找麻烦的手续,不知道为什么他们没做。既然是德勤办的,估计有其他原因一起综合考虑的结果,不必太担心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反正该报的,不该报的,我们全报了,以至于太麻烦,关了很多账户。而且NR的form本来就是for Non-Resident 的啊。不担心的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的意思是德勤如果当初办个手续,可以避免你的出租房将来被认为是significant residential tie,倒不是出租收入交税问题。不过既然德勤这么做,一定有他的道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他们可能经验多吧,有很大把握会批。而且这么多年我们除了这房子,在加拿大没有任何收入,bound的不tight😂😂
      • 3520是申报有人把超过10万刀的美金汇给你

        Form 3520 for U.S. recipients of foreign gifts

        You're only required to file this form if you received: A gift of more than $100,000 from a foreign person or estate. A gift of more than $15,601 from a foreign partnership or corporation.

        • 3520A for RESP;FBAR for rrsp,每年报,烦死了!
          • RESP 好像从2020年开始不用3520A了。的确是烦,IRS没收到我18年的,要罚我1万,正在和它掰扯着呢。
            • 以前3520,去年3520A?报晚也说要要罚一万!TNN的。
              • your fault, never buy RESP, too many Chinese sell it, won't be a good thing IMHO.
                • 我们BMO买的,准备把它关了,政府补那点钱我们不要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