×

Loading...

@Vancouver

Topic

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. It cannot be replied.
  • 枫下家园 / 望子成龙 / 孩子被suspended了,难道是天大的事、过不去的坎吗? +4
    以我家大娃为例,他小时很淘,邻居朋友家的孩子与他小学同班,这孩子个子虽小却仗着数学成绩好经常用言语挑衅甚至bully他,我家小子沉不住气动手教训了那孩子一回,结果被学校suspended了两天。我们平静地接受了学校的处分,在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告诉孩子正确处理纠纷的方法,之后娃直到大学毕业也未曾与任何人有过激烈冲突。由于处理得当,经与校方确认,娃在升学上初中时处分纪录就被移除了。
    • 我打你一巴掌说你是贼。你脸部伤害不大。假设你没偷东西,于你是过不去的坎吗?如果你偷了,那一巴掌可能不是啥事 +4
      • 完全不同的事。你打我说我是贼总得有所凭据吧? 比如你的钱包在我兜里
        • 有凭据,但不给你 +1
          • 怎么没给? 只是最后的Google meet没有锁定IP, 这点值得诟病 +1
            • 最后我发现你口袋里有10元钱,只是我不能证明你那10元就是我的10元,这点值得诟病 +3
              • 多次盗用帐号给两天suspension已经不冤 +7
                • 如果是盗帐号的罚,不冤(这也要证明)。但是偷帐号捣乱加陷害别人的惩罚,怨 +1
                  • 如果她不是护娃心切,态度诚恳,与校方合作而不是对立,事情园满解决、孩子不受处罚也不是没有可能 +5
            • 系统应该是锁定了。那个summery只是校方简单写的总结,不是系统出的log文件。书写者不是法律或it专业人士,写得不够周全。但这件事的处理依据不是这个summery,应该是系统的log文件,那才是证据。 +7
              • 所以要看到log +2
                • 看到了,是真的怎么办?难看不。证据里那么联系多难道真是巧合?非得不撞南墙不回头。 +8
                  • 看到了,就move on.如果没证据呢,对得起自家小孩吗?所谓联系完全不够 +4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什么叫没证据?事情其实已经是明摆着了。这样的孩子就应该好好谈谈好好教育,跟学校硬刚对本来就有问题的孩子有更坏的影响。当然一心护犊子不在乎自己孩子是熊孩子的家长的想法不一样,有的可能还为此自豪呢, +13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好吧。你怎么推出来的?怎么明摆的?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我都不是律师,不必较这个真,更别谈什么疑罪从无。我只是按一般人的常理来判断的。你如果真的只觉得法律意义上证据才叫证据的话,那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问题,也无法达成共识。 +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是I T专家,不吹牛,水平算高,资历算深,学校说的需要佐证。不可全信 +5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没有证据,那个summary怎么出来的?summary上就有她家的ip,她家ip就是从证据(log文件)得到的。这件事如果她女儿确实没干,只能想是IP被偷用。认为没有证据是错想 +7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不够。需要看证据。 +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就像辛普森的案子,律师团队帮他脱了罪,但旁观者心里都有杆秤,就连他的律师恐怕也知道是他干的。这件事是生活问题,不是刑事案,在这里扮演辛普森律师的角色实在是没必要。 +7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心存侥幸,将来绝对会干一票大的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dicipline需要提供的信息在通报中一样都不缺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就是那个summary有问题,不严谨,所以我坚持要看证据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如果你懂电脑管理系统就不会这样想了。如果写一个简述讲联邦政府在渥太华但没讲渥太华是首都,渥太华仍然是首都,而且可以从此简述推论出是首都.那个summary没有再次指出ip也可能是校方以为读者懂电脑。但log文件只有ip行踪没有楼主女儿行踪,如果ip被偷用可能从时间上看出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主要的问题是学校指出那个ip有干坏事的能力,于是推出坏事就是那ip干的。这个不对。需要看到捣乱发生时的ip是那个ip . 这个Summary中没有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上面的帖已经说了,summary上没有不代表证据上没有。可能是校方以为读者懂电脑没费事写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因为summary上没有,所以必须看到证据。没有理由不出现在summary上的 +2
              • 系统LOG文件只有IT专业人士能access,校长、副校长也不一定有权限access
                • 系统LOG文件一般只有系统管理员,系统安全员才有权限access。校长,副校长肯定无此权限。文件的owner应该是教育局。我推测当事人被注意就是始于课堂放音乐事件。那位老师报告,IT系统要查出谁放的。先问到账户owner,owner说她没做。再问owner是否告诉过别人她的账户名
                  和密码,owner说当事人向她要过。一看ip是当事人ip,并由此ip查出以前也有这种组合登录。如果仅是前几次登录,因为账户可在任何地方(即以任何ip)登录,对系统来说没有异常现象,不会引起注意。此事应是教育局找到学校,有super参与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没错。所以说事主要求看原始的LOG是非份的要求。 +3
    • +1,9哥正解! +2
    • 她不同,11年级了,影响会有的。 +3
      • 谁的一生不会经历几次挫折、遭受几次委屈? 放得下才能海阔天空 +2
    • 你家这个是发生了,学校处罚了,她家那个是她坚持没发生。 +2
      • 如果IP无误,盗用帐号属实,一概否认只会更被动 +5
        • “如果”二字可圈可点,Ip那一点事主木机会看到iT报告,盗号帐号那一点事主说女儿完全没有问过11年纪娃,如果相同情形发生在你娃身上,你是让娃认罚还是帮娃洗冤? +1
          • 实事求是,不能护犊子。人生还有几十年,吃一堑长一智,忽视小过难免铸成大错。 +9
            • 实事求是就穷尽一切手段拿到证据
              • 现在已经有证据了,只是家长感情上不接受,就跟对着体检报告说自己没病一样,非说可能机器有问题,可能操作者弄错了人,LAB被黑客入侵了。 +5
                • 那样的话,我们都掉坑里了。是有可能是个大坑
            • 是啊,“如果”二字会有多种可能性,如果真的做错了理应认错认罚!但如果真的没做呢?我们都不是当事人,也不是校方教育局,更不是律师警察和法官,还是等以后看事主以后的更新吧!
              • IP给了她,可以自己验证。向别人索取帐号密码有证人证词。盗用帐号三次有记录。她能一概否认,我做不到。 +7
                • 还是看后续吧!
          • 学校给的报告里已经说明女儿在自家 IP 地址登录盗号多次。我认为这是这份报告中最实锤的部分。女儿口头的否认并没有说服力。我要是遇到这样的事情,我一定会自查一通,女儿的话语只能作为参考。 +14
            xx accessed the student’s account multiple times, from her home IP address (xx.xx.xx.xx); this is the IP address xx has used every day as a xx school Student
            • 这种事网上判官太多了,听谁的?吃了两天瓜,先歇歇等子弹飞,还是等着以后看事主更新吧。😂 +1
              • 她不会更新的,如果结果对她不利 +11
                • 反向思考,身为家长,如果不是对自己娃的品行十分自信,Ta会拿这种貌似理亏的事往网上贴吗?
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觉得其实她已经知道是孩子干的,她一直就是想从肉联老中医嘴里打听怎么从IT方面去反驳学校的决定。 大家都贡献了不少好主意 +16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问了她几次,她说娃完全没有向11年级的娃要过PW和帐户,从她的陈述中,倒看到副校长把检举人是2个小学娃,后又改口说是一个11年级的娃。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可惜副校长不能现身Rolia,百口莫辩啊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当然,又不懂中文,上肉脸可不得淹死Ta!!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借一句电视剧词:你以为你以为的就是你以为的吗?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这句应该纳入中文水平考试我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她也许就没听懂人家说什么。人家陷害她家孩子的动机是啥? 最简单的就是确认IP是不是自己的,不是的话直接告诉学校他们搞错了。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不作揣测了,所以早上还建议她抓紧时间,找专业的人解决对口的事。事情解决后,再上瓜也不迟。
                  • 小孩说点小谎应该扯不到品行问题。如果认为小孩不会说点小谎, 那是家长有点天真了 +3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这要看对自己的小孩有多了解吧!如果是我娃,是绝对不会干的,有心没胆,能力成疑,但三观还是比较正的。呵呵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三观正和对家长耍点心机没关系。我是到了 孩子很大以后才知道时不时被骗。(其实说点我想听的话别让我烦她)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只代表我自己,同样你也只代表你,事主对女儿的了解有多深,网脸群众谁也不知道不是?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像女施事主那样、可以把10年纪一起玩游戏的几个好朋友生硬分开的这种家长,孩子更要撒谎了,很正常。家长越强硬越偏执,孩子越会撒谎 +11
              • 这是目前唯一的一份书面材料,是学校的文件,我认为不会胡诌。这条就判订女儿说谎 +2
                • 所以建议她请专业人士帮忙取证,看看是女儿“胡诌”,还是校方在“胡诌”,对双方都公平。
            • 学校的报告说的是授权登入,没说盗号。有证人的
              • 事主否认知道账号,否认登录。就是说否认学校报告里的每一件事
                • 相信证人,不信事主和学校判断力
                  • 那就是说你认为事主撒谎了? +1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是的,我是这么判断的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对普通吃瓜群众来说,判断事主不是无辜的,撒谎了, 是有错的到这一步就够了。 当然,如果你作为编外技术辩护律师的角色来看,掘地三尺,吹毛求疵找出学校判罚里的不严谨是符合事主的期望的。 +3
        • 如果,所以需要求证 +2
          • 我说“如果”是我既不知道学校给的IP,也不知道她家的IP,对她而言已经没有“如果”了 +1
    • 我可能会采取不一样的做法
      表扬孩子狠揍bully,下次再有绝不手软
      • 牛! 咋还没进去?
        • 学校bully有导致孩子自杀的,这种悲剧就是因为受害者胆小怕事。谁小时候没干过仗,打过了就不会再有欺负你的。
    • 那事,从证据上看,校方基本上可以说是铁证如山。自己的娃自己清楚,如果不能确信自己娃没干过,还是认了好。 +2
      • 只有最后侵入Google meet没有完全实锤,但学校只给两天suspension,也不算深究了
        • 捉贼捉赃,捉奸捉双。没有Google meet report,什么也证明不了。完全可能是帐号本人干的或hacker干的。凭什么一定是她干的? +1
          • 你也不能肯定校方就一定没有核实过IP,只是报告上没有特别说明 +1
            • 所以要证据,要学校明说 +1
      • 可能性很大。学校的那段文字看,根本不是铁证如山。 +1
        • 技术上要扯理由辩解,还是能做到的。人证不好忽悠。校方把人证放在首位,应该是有底气的。 +1
          • 什么人证?人证最多能证明她能用那个帐号,没了。能用那个帐号不等于就是她干的,帐号主人也能用 +1
            • 处罚并不严重,继续较真又被实锤,加重处罚也完全可能 +2
              • 好比不承认自己是小偷,为了怕实锤,就认了贼名 +1
                • 问题是已经实锤的事主也一概不认,反而说是遭到联合诬陷 +2
                  • 事情要一件一件看,一件一件分析。你说的实锤的事,也未必。没实锤的说成实锤,其余的也未必严谨未必实锤 +1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事主也拿不出自证清白的证据,只是空口无凭地认定是诬陷,而且她还提及黑人邻居指责她家孩子cyber bully,侧面佐证了校方的指控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不是的,要先看对方的证据。别的都在其次。别人说你是小偷,你没看到证据,回家自己找赃物?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别人提供了证据,你不能因为某个证据存疑而否认所有证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全是无效证据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觉得是学校有9成把握,就决定给一个很轻的处罚。类似刑事案件的协商认罪轻判。如果有百分百证据处罚会更严重些。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也这么认为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也认为学校觉得自己有九成把握,但是有可能学校感觉錯了,所以必须看到证据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解释过了,民事纠纷的证据不用滴水不漏,足够令有关当局信服就可以。这个有关当局是学校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的说辞完全无效,不能推出事主捣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的说辞是否完全无效,你不具备资格裁定 +8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楼上吃瓜不嫌事大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根据现有己知论据不能推出,是简单逻辑问题。至于有没未知的论据,不知道,所以要学校提供更多证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要学校提供更多证据?呵呵,想得挺美😂…… 学校已经处分了,而且拒绝该家长的继续纠缠,你说破天也不管用。不服?自己出钱调查啊!也许你可以赞助一点律师费
    • 只能说,如果后续对孩子人生没影响的,都不是大事,如果有影响,呵呵,估计你也说不出这样的话了,当然,你还会很嘴硬的说,都不算事儿 +1
      • 有什么嘴硬的?你就一帆风顺、啥挫折委屈都没经历过? 比这大的事多了去了
        • 不是比这大的事多了去了,就可以含冤接受小的贼名 +2
          • 如果校方提供的IP跟自己家的不一致,立马洗清污名
            • 对,要学校提供事发时的ip.也就是我一直坚持要的证据 +1
              • 除了Google meet,学校数次提供了IP
                • 不是事发时的,只能说明那ip有那个能力。别的ip也有那能力,包括帐号主人的ip.要了别人的帐号,从自家登陆过,合情合理,什么也说明不了
                  • 前面盗用帐号就不是事?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未证实,而且是两件事。你把帐号给我,我从我家登陆你的帐号,这不算啥大过错,是授权登录。学校的技术证据,都只是证明到这个而己。她没盗帐号,是有证人在的情况下公开要来的。不能相信当事人说的,应采信证人的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事主不承认有要账号,就是说完全不承认登录帐号的事情。你是相信学校的技术证据还是事主的否认?你再给圆一圆?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相信证人证据,不相信事主,也不相信学校的判断力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那你到底判断是什么,事主到底登录了这个账号没有?登录了,那么事主撒谎。没登陆,学校陷害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事主因害怕而撒谎,但学校不能证明她捣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报告可能在捣乱这点上的叙述不够严谨,在老中医眼里有漏洞。要证据澄清后极大概率是再打脸一次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有可能。但是仍旧应该要证据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既然事主已经被判定撒谎了,那么其他的话已经没有信用了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信证人证据,不用信人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事主喊了好几天冤枉,既然知道撒谎了不可信,还忙乎啥平反昭雪啊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判断也不可信啊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通告上清楚写明事主违反了教育局网络使用协议,包括冒用他人帐号,学校反复强调过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是帐号主人授权的。授权登陆过,推不出那天她捣乱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既然什么都要证据,请出示授权书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指控,学校举证。让律师去要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有证人证明授权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没有必要,学校的处分通知已经下达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有没有必要是家长的决定。已知的证据不充分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You wish 😂…… 是否处分如何处分当然是学校的决定,校方认为现有证据就足够处分了。家长不服?拿出新证据来。没有新证据,喊破天也没有用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基本逻辑问题,现有的证据就是不充分,只是这些证据,学校判断有误。如果还有新证据没批露,那大家掉坑里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那是你的逻辑。对我来说,事情相当清楚,她女儿捣乱试图嫁祸于人。按照我的逻辑,校方的处分偏轻 +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不看证据看自我感觉,那你逻辑有问题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根本都没有见到证据,就说证据不充分?你思维真奇怪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根据学校己有的说辞,不能推出干坏事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只能说你没有这方面的基础知识,看不出来,理解不了。例如一个人不理解1+1=2,应该去学加法,而不是指责得数无道理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说的,有证人证明事主被授权使用了,学校没说盗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的通知里,没有看到这个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怎么没有。有证人说用户信息要来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人家给她信息,不等于就授权她使用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怎么不是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没有看到授权书就不是,按照你自己的逻辑 +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嗯,没有证据证明授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有证人就够了,帐号信息是帐号主人给的。不存在盗号的事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向别人要帐号密码信息本身就违反了学校的相关规定,只有掌管电脑系统的教育局才是授权方,用户无权私授。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用户怎么能授权? 掌管电脑系统的教育局才有授权的资格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帐号主人无资格授权,在使用协议中应有明文规定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是否授权怎么用技术证据证明?如果那女孩说她没有授权,当事人又没有那女孩签名的授权书,从法律上那女孩就是没授权。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自己的证人说的,不是盗号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是未经授权使用,这无论在西方国家还是在电脑行业都是大忌。summary中提到的那个使用该电脑系统的同意书(当事人及所有用该系统的人应都签字同意过)中应有明文规定。这些都是常规性流程 +2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的网络使用协议中应有明文规定禁止使用他人的帐号密码信息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Owner给的。就象银行密码,owner给的,就不算偷,不算盗。也许违规,但没有多大罪过。事主曾经使用过别人的id,怎么可能推出id做的坏事就是事主做的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罪过是不大,给两天suspension是足够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过了。关键是两天suspension的原因不是在owner同意下使用id.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有多次盗号入侵,已经不清白了。就是瓜田李下,也应该自己接受教训了。从长远看,至少学会吃一歉长一智吧
        • 嗯,说到自己,当然啥都可以,现在说的是你的孩子,被影响了,过不去了,你咋整。看看那个啥要进国家队的,比孩子都急,进不去了咋整,其实,也是一个没有过不去的坎,但是轮到他自己的孩子,这坎还就一时半会儿过不去了,好像 +1
          • 我的孩子啊,放心,随遇而安
            • 的确,说别人的事儿都是相对轻松的,如果,你孩子那个记录没给取消,现在还带着暴力罪名呢,按你说的,估计,你也一样的放心和而安吧,挺好 +4
              • 什么暴力罪名? 小小的惩戒而已。就好比孩子犯错需要打屁股长记性一样的,如果学校不管不问,有些问题少年长大后才真可能暴力犯罪呢 +2
                • 关键点在这儿了,因为孩子小,你认为并且最后也是按小惩戒来处理,没有给你的孩子带来让你后悔的影响,当然有影响也是你不教之过,所以你觉得其他孩子类似处理结果都是个小惩戒 +3
                  换言之,如果那个所谓小惩戒,是个如假设一般的暴力罪名,让你的孩子在上学,就业,找工等方面有很大影响,估计你比现在这个家长还急,学校给出惩戒的确是治病救人,但你作为孩子家长,肯定不会在明显可能影响孩子前途时,还能放心而安,还是那句话,说别人家的事儿的确轻松,轮到自己,谁知道啊
                  • 退一万步, 就算孩子受冤枉了, 受到挫折。灵活转身,重整精神向前看,把影响降到最低。人生长着呢,做好现在与未来比较重要,纠结与过去于事无补。 +1
                  • 总是纠结于过去而不会面向未来,只能长久地生活在痛苦和悔恨之中。怨天尤人、不愿意面对自己的过失或缺漏,只会重蹈覆辙。 +1
    • 哈哈,吃瓜群众放下瓜皮、操起砖头,开始互殴了?😂…… 不值得不值得
      • 主要是有老中医要表现一把妙手回春,起死回生的医术。病人就在火上多烤几次。 +2
        • 呵呵,那是家长的决定
        • 事主其实很冷静,发帖表达观点,但是几乎不介入讨论 +4
          • 我觉得她目的是找老中医们看看有啥起死回生之术。 +8
            • 很可能,在生活中我会离这个妈妈远远的,我的孩子们也应该离这个女儿远远的 +27
              • 这个同意 +3
      • 想再回顾一下前后说法,原帖都删了,什么意思?
        • 原帖删了?没有注意
          • 没删,是我弄错了😂
    • 不一样,你家娃真打了人(打得好👍),不冤, 而且小,不影响进大学。11年级会影响进大学吧?如果是被冤枉,家长更不能放弃替孩子讨回公道。具体情况咱不知道,也不知道是不是坑(肉联坑太多),不多说了。 +4
      • 事主的娃盗用帐号不承认,妈还一口一个诬陷,母女都不诚实,这种情节学校给两天停课处罚算轻的了。可以100%地肯定是坑,不可能完全被冤枉。事主只是想借Rolia老中医们来发现校方的破绽。 +4
    • 如果孩子真做错了就不是天大的事。
      • 做错了是无可辩驳的事实,护犊子只会害了孩子 +4
        • 又来鬼扯了,是否是那天捣乱的人是需要被证实的事。校方己给出的论据不足,无法证实 +2
          • 你除了是IT专家还是法院?这么大本事跟事主一起去推翻学校的结论呀 +3
            • 我认为证据不够。不像你靠感觉,觉得就是事主干的。如果有当时的ip,那就不用进一步了。没有,就得要证据,不可凭感觉胡说
              • 认为就不是感觉?你还认为另一个孩子给了帐号密码就是授权了,授啥权啊?那孩子能代表学区授权么?你整个一法盲。 +2
                • 给的,不是偷的,当然是被授权的。不象你信口开河,说事主盗号。如果你把银行帐户密码给我,你就是授权我使用你的银行帐号
                  • 既然是授权,说说授了什么权?授权去学校网络捣乱?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就是这点,没看到证据证明她捣乱。学校的证据仅证明她曾经用过那个帐号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学校上网协议中有明确规定不允许冒用他人帐号,用了就违反了学区的规定,就要承担后果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这是两个事情。一个是用别人帐号,另一个是有人上课捣乱。用别人的帐号可以惩罚。但学习suspension的惩罚是用别人id 捣乱。两个事情,不能用suspension来惩罚用别人帐号。学校也不这么说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现在说的是授权一事,根本就无权可授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说的授权是指帐号主人授权。帐号主人有无权力授权,可以讨论。总之,帐号不是偷的,是给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上网协议中明确规定了私相授受帐号密码是违规的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已经说了,两个事情。你是故意用A事件的小过失来推断出B事件的大过失。两事件没有因果关系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吱吱歪歪炫耀自己是资深IT专家没用,帮事主洗清罪名我才会佩服你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又开始转移话题。我只讨论事件本身,不参与事件,我又不认识她家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怎么望而却步了?连你这专家都信心不足,你却鼓动事主继续搞事闹翻案,有何用意?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逻辑上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学校的结论。这和我帮不帮忙等毫无关系。你只是东扯西垃,说些没意义的话。说人有罪,你得设出因果关系,扯沒用的干嘛? +3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我发贴的目的就是让事主就此翻篇,你持相反意见。夸夸其谈谁不会呀?现实中行得通吗?
                  • 别丢人现眼了,只有你这种蠢人才会把银行帐号密码告诉别人。
                    • 问题是帐号的主人就是给了。你是语无伦次,只会骂人了 +1
                      • 你都几次出言不逊了
          • 你这砖家在这事件中上蹿下跳了几天。忍不住复你。你只配当事主下属,帮她打工。有想过事主为何不请教你如何在女儿电脑找排除证据? 你却叫她要IT report。 是不是接着要IT的人名地址电话? 猪队友! 害人子第。 +4
            • 我不是她的队友,并不站在她这边。但是事主说的证据显然不够,而这里的网友说够了。我是针对这个说的。
              • 事主已追问了小学校长, 又想找证人同学对质, 挑战了中学正副两校长, 又要了书面判决, 还会去跟super 开会。你这是在鼓励她接着去挑战教育局I T部门? 我觉得你钻牛角尖了。 +2
                • 没看到教育局的it有啥需要被挑战的,没看到it有做结论。我相信IT部门,但it的证据不能推出学校的结论。所以需要更多证据
    • 其实,事主自己花钱找个IT专家,去自己家电脑上好好查查所以有的log,不是就能很清楚吗?哪怕是为了自证清白呢 +2
      • 说得好,这也是我一早就建议事主要做的。不过事主只疑人不疑己。 +3
        • 就肉联这看戏不怕台高的架势,我觉的事主招呼一声,不花钱都会有IT高手志愿者愿意上门免费服务😂 +1
          • 未必,IT高手擅长火上浇油,需要玩真格的时候就怂了 +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