×

Loading...

@Vancouver

Topic

This topic has been archived. It cannot be replied.
  • 枫下家园 / 房东 / 这种情況应该继续上庭吗? +1
    1月份发N4(租客不同意加租,一直交之前租金,欠款总数不到1千,和N5(搞卫生时水流到一楼,天花板和墙壁有水印,4平方米左右,装修可能3千左右)。6月初租客通知6月底搬走,搬走后没有搞卫生还有垃圾留下,没有给回锁匙也没有拿锁匙押金,不知道新地址。8月份新租客搬入,也收到通知10月可以视像上庭。请问这种情況应该继续上庭吗?多谢。
    • 都收到上庭通知,钱也交了,为啥不?至于旧租客的地址,拿到order再说了。 +1
      • 刚收到通知时也是想上庭,但现在安定下来就想是否值得和旧租客继续纠缠下去,租客不一定上庭,钱也应该收不回。不知道继续上庭有什么好处,还要时间做准备。新租客的租金升了,损失也可以慢慢补回。
        • 上庭老得想以前的糟心事。不如想想高兴的事情
        • 租客地址都没有,估计租客都没收到上庭通知,你和谁打官司啊? 你当初的目的是赶走租客,现在租客已经搬走了,上庭已经没有意义了
    • 啥也捞不回来,白费功夫。
    • Frontlobby上给旧租客挂上去,告诉他不还钱就一直给他留着这笔坏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