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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Vancou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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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枫下家园 / 房东 / 替我朋友问下, +3
    他2016年还没有成为PR的时候就以外国人身份买了房子,然后2023年登录成为PR,2023年底买了markham的房子自住,并准备装修北约克的房子,秋天卖出。现在的问题是,北约克的房子过去几年一直出租,他从来没有报过税,现在应该是他登录后第一次报税,报2023的税。他过去这几年的房租,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理?他每年有3万多租金收入,1万多贷款利息支出,还有地税和保险,净租金收入应该有1万多。
    • 有人知道吗?
      • 建议找会计师。坛子里老移民为主,遇不到这样的case +2
        • 嗯嗯 也是
    • 有点复杂。非税务居民在加有房产收入,我知道是两种处理方法。1。租金的25%交给政府,表格不知道是啥。这样就不需要报税。2。申请undertaking,批准后要逐月扣掉纯利润的25%(估算)上缴,年底一定要报税,多退少补。
      他都这么多年没报了,难道逐年补?
      • 是啊,都要补吧,他现在是PR了,别给自己埋雷。
    • 他出租对方有报税吗?如果没有,就别报了。
      • 就怕事发
      • 这个哥们啥也不懂,那个租客老外用他家地址注册了公司,找他要租金receipt,他也给了,当时都没意识到自己要报税。
        • 那他跑不掉,最好补报,找会计师吧。
      • 这种话不能说。CRA一定会查,到时候不是补税的问题。
    • 这些房屋信息税务局根本没有,税务局没有精力去查对,税务局主要欺负老实本分的上班族,我说制度有缺陷需要改进,舔狗们不服 +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