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@Vancouve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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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枫下家园 / 枫下觅巢 / 夫妇的后院占了很大一片属于公共地带的公园,但因为修栅栏年代久远,根据占者有理法,夫妇要求市政府把占地给他们正式私有,市政府不干,如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。感觉夫妇最终会胜。 +2
    Court rarely hears cases about real estate. Prior owners of property enlarged yard by fencing in a huge piece of public parkland which they didn’t own.
    • 滥用法规 +1
    • 觉得政府会赢。私人对私人合理,因为容易注意到。public的地不能被私人占有,那么多地方也不可能总去查的。这对夫妇太贪婪了吧,买房时候survey能看到,不要说不知道。如果这样占有可以的话,后院对着森林什么的是不是都可以拓展fence? +9
    • 这个法律适用于如邻居这样双方都知情的情况。
    • 法律不合理,应该改掉。非法占用久了就变成合法,这不是鼓励非法行为吗。
      • 长期占有却不利用也不管理,是对土地的浪费,
    • 这个社会,有两个百年经营实体,第一是政府,第二是教会,和政府斗,就算赢得了一时,也赢不了一世。就算赢了一世,也赢不了几世。
    • 他们引用的法律只适用于可以继承的个人土地。把此概念延伸到公共利益的土地,并没有法律依据。参见Real Property Limitations Act第一条关于“land"的定义 +2
      Welcome to the new e-Laws. It’s now easier than ever to find Ontario laws. We welcome your feedback.
      • 👍
    • 大概率夫妇会输,因为如果你看了两个安省法官的结论,人是援引加拿大最高法院的以往判例,加拿大是遵照英国法律系统也就是判例法,反对的那个法官虽然指出一个法律里没有特别排除公有地,是有漏洞,但这不足以推翻判例 +2
    • 这个判例要是赢了,我立马把政府的地圈我家去。 +1
      • 他已经圈了40多年,也不容易
      • 如果不圈白不圈的话,你今天就可以动工了,呵呵......然后设法找个人证明你是20年前就已经圈了.....
        • 把老旧的FENCE后移,不要用新FENCE.